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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法律与实践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百亿险资集结北京保障房项目、平安投资龙岗中医院、泰康、国寿、合众参与养老社区建设,中国人保接手首都时代广场股权债券,去年《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不动产及股权投资细则的颁布,让我国保险资金配置的空间基本接近国际成熟保险市场的水平,目前保险资金在商业地产、基础设施、养老社区及股权投资领域的出现,让业内外更加关注保险资金运用的创新。

      新的投资渠道同时意味着新的风险,不动产、非上市股权等新的保险资金投资领域,其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都相对突出,因此对保险监管和险企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4月27号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和北京市兆源律师事务所在京联合举办“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法律与实践研讨会”,来自保险监管部门、高校、保险公司及银行、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高层人士就“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法律政策与监管”、“金融机构在保险资金运用中的合作”、“保险资金运用之不动产、股权投资”及“保险资金投资方式及创新”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如何让保险资金运用有效地防范风险,保值增值;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管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法律保障是至关重要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王玲在致辞中表示,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问题是个实践问题,跨学科、跨行业,需要政、产、学、研等多方互动,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保险资金运用法律规范体系,这不仅是依法管理的问题,同时需要全社会的认同;从高校培养人才的视角,具有跨学科的特点,具备保险、投资、法律等职业技能的风险管理人才的标志是什么,如何培养?同样需要有新的理念和思路

  监管:

  把准“方向盘”,明确“红绿灯”

  “当期我国保险的高速发展,已经聚集了大量的资金,对保险资金运用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管好这笔资金、保证其安全,使之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必须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结合当前我国金融保险发展面临的形势,通过制度创新,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并加强依法监管的力度,使之提高监管效率。”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在论坛上强调,保险资金运用和承保是保险业这架飞机的“左右翼”,默契配合才能保证保险业实现平稳较快的发展,除此之外,它还影响到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公共投资、社会发展和经济政策等,事关国家宏观经济,因此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管理至关重要。

  他认为,2009年新修改《保险法》出台,意味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全部放开,保险资金运用形式与国际基本接轨,新的《保险法》授权保监会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投资比例进行管理。为此,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带有基础性、纲领性的保险资金运用规范办法。

  “保险资金运用是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完善健全监管制度,防范风险。” 杨华柏认为,新《保险法》出台后,保险监管方式有了重大改变,减少事前的行政许可,加强事中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同时,在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中,一方面拓宽渠道,“踩油门“;一方面限制投资比例,“拉刹车”;同时,要把住“方向盘”,明确“红绿灯“,使保险资金得以稳妥、健康地使用,造福于社会。

  北京市保监局局长丁小燕以自己长期基层监管的经验,对保险资金运用实践提出了新思考:一是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要提升时效性。“目前,保监会出台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规定,基本是按审批程序进行。这可能会影响到一些项目性投资的时效。如何在保证保险资金安全性的同时,提升监管效率,是一个新的挑战。

  “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影响开始显现。目前中央银行在不断收紧银根,压缩流动性,各行各业对保险资金的需求显得特别迫切。”丁小燕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保险资金能投入到比较好的项目中,同时央行对社会融资实施总控,保险资金是否也会列入到央行的调控资金中,这是保险监管面临的新课题。“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能力比较弱,特别是经济金融形势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完善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过程风险管控的实时监督,应提上议事议程。

  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在不断拓宽后,监管能力、制度建设、人才素质、技术手段跟不上的问题,凸显出来。”中国保险学会会长罗忠敏强调,应尽早实现监管手段的现代化,依靠监管手段的创新,全天候、零距离地对保险资金运用实时监控,在投资比例监管上应体现监管逆周期的理念。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郑伟博士认为,监管机构应保证政策的公平,在渠道放开、多为一事一议的情况下,政府行政决策应避免“嫌小爱大”。

  立法:

  改变低位阶导致的法律冲突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体系逐步走向完善,新规新政频频出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保险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于海纯博士在演讲中对此进行回顾和肯定,也提出目前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中的“软肋”:立法位阶较低,导致两大问题难以解决。

  “法律层级不同,效果是不同的。” 于海纯解释。在法律层面,只有《保险法》第106条款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进行了授权的规定。保监会根据《保险法》授权,制定了一系列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性文件。由于这些规范文件法律位阶比较低,比如,保险公司有些投资行为突破了保监会的规定,保监会只能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但不能说其违法,导致违规者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彻底;二是大量的规章之间可能有冲突,又可能导致保险资金运用法律后果的不确定性。

  “立法在最低层次上循环,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于海纯提出,应该由由全国人大制定保险公司投资法;或是降低一点,由国务院制定一个保险投资管理条例。通过高层次立法,全面详尽地规定保险投资主体的的组织形式,投资行为、投资领域,权利机制、责任机制,并对产、寿险领域投资行为予以分别界定,以规范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

  实践:

  考验险企资产负债匹配能力

  据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保险业总资产达5.4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保险资金运用余额5.0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6.6%。保险资金运用收益为515亿元,平均收益率为1.07%。目前我国保险业有9家内资资产管理公司、一家外资资产管理公司,80多家保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部门,从业人员2000多人。

  丁小燕认为,现在大多数中小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很少考虑保险资金运用问题。“目前受银保新政政策影响,北京市银保市场下降幅度较大,同时导致保险产品前段销售成本加大。而后端保险投资收益收又受到资本市场不确定性的影响,因此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能力也是比较大的考验。”

  “保险投资渠道放开和投资收益是两个概念”,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郑伟博士表示,渠道拓宽本身是必要条件,并不是增加投资收益的充分条件,要提高收益关键还在提高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水平。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渠道拓宽后,资产管理水平没有提高甚至出现问题,将至保险公司于非常危险的境地。

  郑伟建议:对保险公司下一步工作重点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确立不同投资类别资金运用的目标和模式,并以此谋划资产管理能力建设。“目前监管机构也在鼓励建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但对公司来说要首先确立最佳的经济规模合理边界,看看是否有必要建立资产管理公司。”他同时强调,保险公司应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真正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前期产品开发和后期资金运用有机结合起来。

  中国幸福人寿保险公司副总裁曲和磊博士对此非常认同。“资产配置决定80%以上的资金运用收益和风险,保险公司两者配合不好,有流程和历史原因。”他表示,公司成立三年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走在了行业前列,正是公司拥有一支专业投资管理团队,有严密的内控机制。他透露,公司正在积极筹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关注不动产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机会。

  创新:

  强化合作 互动取得共识

  今年的保障房建设资金需求量在1.3万亿元到1.4万亿元之间,财政充其量可以提供几千亿元,剩余的资金该怎么筹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教授提出,这种带有社会目标的问题,有可能通过机制的创新,把保险资金和其它一些资金引入到这样的政策性导向。保险资金进入以后,和它他资金一起,一方面能够缓和政府年度财政资金不足的矛盾,在具体的操作上,又遵循资金盈利模式,在完成投资回报的过程中客观上也完成社会目标。

  对于目前险企热衷于保障房建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军教授认为,保障房赚钱很困难,政府也可能赖账,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房的最终收益是什么样,未来多少年是否能够拿到收益,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为什么在整个社会资金趋紧的时候,保险资金回报这么低,保险资金真的不值钱吗?”北京市兆源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祁建国认为,关键在于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能力、管理上不去,没有很好的产品设计。能否让5万亿元的保险资产在安全性第一的前提下获得更高的收益?他强调,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应强化与其它金融、中介机构的合作,比如充分利用央行征信系统,拿到好的项目。比如,与银行、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的合作,同时这也可以有效解决人才不足的问题。“希望保险能回归本业,只有准确领悟保险资金运用的实质,才能避免风险。”

  编者按:保监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3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5.0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6.6%;1至3月份,保险资金运用收益达到515亿元,平均收益率为1.07%。

  当期我国保险业的高速发展,已经聚集了大量资金,对保险资金运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管理好这笔资金,保证其安全,使之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成为我国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保险资金运用和承保业务是保险业这架飞机的“左右翼”,只有默契配合才能保证保险业实现平稳较快的发展,由此影响到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公共投资、社会发展和经济政策等,事关国家宏观经济。

  实践中,监管部门已经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加强依法监管的力度。但渠道拓宽本身是必要条件,并不是增加投资收益的充分条件,要提高投资收益,关键是提高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渠道拓宽,资产管理水平并未提高甚至出现问题,将至保险公司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专家建议称,各保险公司应确立不同投资类别的资金运用目标和模式,以此谋划资产管理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使前期的产品开发和后期的资金运用真正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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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季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1.07%

  4月28日,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3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5.0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6.6%。其中,银行存款16257亿元,占比32.4%;债券23400亿元,占比46.7%;证券投资基金2827亿元,占比5.6%;股票4097亿元,占比8.2%;长期股权投资1783亿元,占比3.6%;投资性房地产215亿元,占比0.4%。1至3月份,保险资金运用收益为515亿元,平均收益率为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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